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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南一男子酒后和老婆吵架躺在大街上,一货车碾压当场死亡!

    信息发布者:meteor
    2018-02-01 21:09:57   转载

    说起喝酒

    真是让人爱恨交加

    遇上喜事喝酒图个痛快

    遇上烦心事喝几口纾解忧愁

    可总有人喝了酒一冲动就

    闹事、误事、“出事”

    广南的这名男子就因喝酒丢了性命……

     

    生死就在一瞬间!

    广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提供的视频显示:2017年9月17日凌晨2点24分左右,在广南县城区那糯加油站路口,一位身穿白色短袖上衣的男子自顾自的向前走去,一位身穿黑色短袖上衣的男子跟随其身后也向前走去;2点28分左右,只见白衣男子躺卧在机动车道上,黑衣男子则在一旁劝说,期间时有车辆从其身旁经过;2点30分左右,一辆仓栅式货车迎面驶来,由于避让不及直接从躺卧机动车道的白衣男子身上碾过,造成白衣男子当场死亡。

    死亡原因是自杀还是……

    事故发生后,广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,通过现场查看了解得知:白衣男子姓王,家住广南县五珠乡,事发前到广南县城办事,晚餐时与朋友一起饮酒,随后和其妻子有过争执,情绪激动之下,就做出了躺卧机动车道的行为,最终导致悲剧发生……

    广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  陆廷普:“走在前面的行人喝了酒,跟老婆吵架,心理有情绪,就出来走在路上,他的想法是想回家,他身后的朋友是来劝他回去,可能是因为他心情不好,就一个人走到机动车道上躺卧,就发生了交通事故,造成他本人死亡。”

     
    事故后果谁来担责?

    经过民警现场查看以及多方调查,该事故的发生,虽然王姓男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,但货车驾驶员在通过交叉路口时,没有注意观察通行,因此也要承担责任,最终认定:死者王姓男子和货车驾驶员各承担一半责任,在经济赔偿上,死者承担40%,货车驾驶员承担60%。

    广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  陆廷普:“国家《安全法》上是有规定的,作为行人是不能坐卧、躺卧或者停留在机动车道上,行人已经在这起事故中实施了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,他本人造成的过错在事故中也要承担事故的责任。当时我们大队讨论,对这起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,作为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对于这起事故的认定也没有什么意见,经过我们交警队的调解,还有保险公司的参与,事故的赔偿已经赔偿清楚,案件已经得到了结。”

     

    悲剧的发生令人唏嘘不已,血淋淋的事故警醒着我们:饮酒有度!切勿冲动!同时,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遵守交通规则,这既是责任也是义务,更是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,千万不要拿“情绪”和生命开玩笑。

    广南台:饶泉梅 胡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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